七政四餘-曆法史

中國是小數採用陰陽合曆的國家,據史學家考證,早在殷商時期中國人已經開始使用陰陽合曆,然而干支曆法更是中華文明所獨有,從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,就已見証六十甲子干支的存在,到現時為此,干支曆法的延伸更幾乎從未間斷。

據說春秋戰國時期,周天子權勢衰落,諸侯割據一方,沒有統一政令,因而曆法百花齊放,這段時期的主要曆法有《夏曆》、《殷曆》、《周曆》、《魯曆》、《黃帝曆》和《顓頊曆》,統稱「古六曆」。這些曆法主體都是沿襲春秋時期的《四分曆》,特點就是各曆「歲首」不一,即每年的開始月份不同,另一個不同之處就是起算年份(曆元),而每日起始時刻亦不盡相同。

漢代初期沿襲了秦的《顓頊曆》,但經戰國到秦、漢,《顓頊曆》的誤差經已相當嚴重。漢武帝時期,太史令司馬遷採用鄧平和落下閎的改曆方案,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,立《太初曆》。《太初曆》以寅月為正月、置19年7閏,還計算出比較精確的五星會合周期。

後東漢劉洪編製了《乾象曆》,其朔望月和回歸年比太初曆精密準繩,《乾象曆》還提出近月點之概念,並首先發現黃白交點(春分點)在黃道退行的「歲差」現象。及後,南北朝名天文家祖沖之編《大明曆》,在《大明曆》中提出了在391年插入144個閏月的新閏周,加上把歲差引入,曆法的準確度再度提升,據說誤差一年只有46秒。

唐初高宗時,太史令李淳風以隋代劉焯的《皇極曆》為據,編製成《麟德曆》,並寫成術數名書《推背圖》及《乙巳占》。到唐開元六年瞿曇悉達奉詔所譯的《九執曆》,九執即九曜,指七政(日、月、五星)及羅喉、計都兩隱曜,並主持編了《開元占經》。到唐玄宗李隆基令一行制訂新曆法,一行大師學貫中西,經印度引入西方阿拉伯天文,編纂了史上著名的《大衍曆》,大衍曆共有七章,包括「步氣朔」、「步發斂」、「步日躔」、「步月離」、「步晷漏」、「步交會」和「步五星」。

直到元世祖至元十三年下令王恂和郭守敬修《授時曆》,此曆法在明.朱元璋即帝後改名為《大統曆》。由於曆法非常成功,由元一直用到清初,是中國最長壽曆法。《授時曆》的準確度非常高,被譽為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天文曆法,另外它採用了《統天曆》首先發現回歸年的長度日減,即「歲實」。《授時曆》對太陽、月亮的不均勻運動加入了三次內插法,這曆法與古希臘和印度算式相當,從而確立了類似球面三角的數學程式。

自明初开始至萬曆約二百年間天文遭到禁學,明洪武六年下詔,只準欽天監子孫習學天文曆算,平民一律禁止,此律令直至明萬曆年間才被解禁,到明未崇禎年間,徐光啟和利瑪竇編《崇禎曆書》,並譯了《幾何原本》、《測量法義》、《簡平儀說》和《泰西水法》。《崇禎曆書》「法原」理論部分包括西方名天文學家第谷、托勒密、哥白尼、開普勒和伽利略等理論,並將歐洲古天文學、數學、地理學等知識帶來中國,當中包括邏輯推理和論証方法。

明末徐光啟邀請湯若望參與修改明朝《大統曆》的工作,清人入關後,依湯若望建議頒布「依西洋新法」的《時憲曆》,湯獲委任為欽天監監正,1645年將《崇禎曆書》修改為《西洋新法曆書》刊行。

康熙三年,楊光先依附鰲拜攻擊湯若望,掀起「康熙曆獄」,反對西洋新法,湯若望為首信奉天主教的天文官,在曆獄中遭罷免、或遭處斬。楊光先頒布《七政民曆》,七政民曆原是明《大統曆》,惟因《大統曆》因廢用多年,多有缺失。康熙令楊光先和吳明烜、湯若望和南懷仁比試日影、節氣、月、火星及木星等預測,湯若望勝,自始,康熙九年起用南懷仁以西法推曆。

而康熙的天文曆算,可謂「獨步天下」,可惜眾多皇子中,只有皇三子誠親王允祉得其真傳。清乾隆皇帝末年,阮元編著了《疇人傳》,列有中國歷代天文學家共280人。

後話,中國曆法盡數掌握在當權者(皇帝)之手,誰掌管曆法,就誰掌管天意,直接而言一套新曆法即代表一個新的話事人。所以古代極重視天文曆法,正因為此,明初下令禁學天文、清「康熙曆獄」到鎖國政策,如果明末清初中國曆法還可和西方較量,則1723年清雍正皇帝下令驅逐西方傳教士的閉關政策開始,自此到1840年爆發鴉片戰爭,西方的天文發展一日千里,而中國的還是停滯不前,今人所看的中國曆法,都被視為占卜算命之用,吾感不亦悲乎。